法律问答

我有一部车是公司户,也就是挂靠的,我和公司是挂靠合同,现在我转让给别人了,没有到公司过户只签订了转让合同,以后我会有责任吗

2019-06-17 12:31:5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卖车的转让合同,实际上是购销合同一种,属于我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印花税征税范围,因此,是需要贴印花税票的。印花税,是对合同、凭证、书据、账簿及权利许可证等文件征收的税种。纳税人通过在文件上加贴印花税票,或者盖章来履行纳税义务。现行印花税只对我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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