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产证上写着女方的名字,还是独资,但贷款是两个人共同贷款,如果离婚还需要男方还贷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1-09 14:20: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若之前你们是共同贷款即房产证上是双方共同名字,且办理贷款时候,也是共同贷款,离婚后仍需要双方共同还贷。若只有男方一方贷款名字,则女方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共同还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法律分析:夫妻共同贷款,可以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不会影响合贷,但前提是自己的另一半同意,否则他或她的公积金拿不出来,因为办手续必须本人。2,房产证要写几个人的名字完全由业主决定,也就是产权是夫妻的,自己想怎么写都可以,写一个二个,写谁都可以。
    跟合贷无关。3,如果要写共有,就以一个为主,另一个为辅,辅的一方拿共有证,主的一方拿产权证,从房产证上可以看出共有。共有产权办理必须双方共同参与,签署办理相关手续,费用也会多一些。
    共有产权要变更、分割等等变化必须双方都共同参与、同意。最后,除非有协定或婚前财产公证,否则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只有要夫妻财产清算的时候才体现,正常如果产权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的时候,做一些买卖、变更是可以。
    如果是共有就不行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法律分析:夫妻确定主贷款人、次贷款人时,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一般情况下,在银行住房贷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为贷款人(常说的主贷款人)而无论房产证上是否写了双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为共同贷款人。
    在确定主贷款人时,应当选择夫妻间收入较高较稳定者,另外,注意年龄的限制,或将影响到贷款期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