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两方都同意几天能离有没有法律规定

起诉离婚
2023-11-09 15:02: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即使双方都同意离婚,能够协商一致,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法律规定,也不能马上离婚,需要有30天的冷静期,协议离婚的程序如下:
    若是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协议离婚,双方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共同到一方户籍地婚姻登记处提交离婚登记申请,满30天后的30天内,双方再携带以上证件以及离婚协议书,共同到该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若是提交手续后,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在提交申请后的30天内,可以撤销离婚申请;也可以在满30天后不到场办理离婚手续,视为撤销离婚申请。
    如果双方不能协商协议离婚,任何一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通过诉讼程序解除婚姻关系。
  • 法律分析:离婚双方都同意了也不是可以立刻就离成,因为《民法典》实施后实行了离婚冷静期的制度。所以只有过了三十天的冷静期后才能再到婚姻经过申请发给离婚证,此时才完成离婚。如果三十天冷静期到期后,双方没有未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冷静期超过30天的还能离婚。《民法典》自2021年实施后,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需要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三十天冷静期满后,双方坚持要离婚的,可以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由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分发离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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