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和前夫当时离婚了。孩子被判给了他父亲。那时,房子和汽车还有4万元。我不想要。他没有要求我支付赡养费。一切都很好。然后我谈到了一个男朋友,他变了。别让我看孩子。今年,我和其他人重组了家庭,结婚生子

子女抚养
2023-11-09 15:20:31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法律分析:可以要求适当的补偿。提供抚养孩子所花费的单据或者是其他证明,可由孩子的抚养人进行适当的补偿。双方可针对孩子的教育支出、生活支出、医疗费用支出、其他用于孩子的支出进行协商,如果给予错误认识抚养孩子,发现孩子不是自己的造成精神损害的,也可以协商赔偿精神损失,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