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孕期女工吗

无故辞退
2023-11-09 17: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孕期辞退当然是可以投诉的,可以直接给劳动局打电话或者带着投诉材料到劳动局进行投诉,因为用人单位是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从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或者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的。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 孕期女员工辞退规定是女性员工在怀孕期间不能够被辞退。
    职工怀孕,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费用(含: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的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三条规定:本办法第二条(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二)造成女职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 用人单位一般是不可以辞退孕期的女工的。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但是职工具有重大过错的,单位仍然是可以采取过错性辞退的方式来与其解约的。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