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双方购房离婚后如何分割财产?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1-10 05:4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所买的房产离婚时分割方式如下:
    1、父母买的房子,若赠与给夫妻双方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平均分割。2、父母明确表示仅赠与给自己子女的,则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则离婚时该房产不参与共同财产分配。3、父母买的房子,其所有权登记在父母名下,子女只有使用权的,则双方离婚时不具有分割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离婚财产分割父母买房分割如下:
    1、如果房产登记在父母名下,则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
    2、如果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则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不能分割。
    3、如果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则是夫妻共同财产,按男女双方均等原则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离婚后,男女双方当事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分配父母在婚后出资所购的房产:一般情况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但当事人之间有明确约定该房产仅赠与其个人子女的,应当认定为其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