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和我老公离婚,我现在刚生完宝宝,现在的房子是我老公家买的按揭房,房贷目前是他家人在还,请问要是我们离婚,财产该怎样分割了,孩子归谁了,抚养费怎么处理!!!谢谢律师予以回复!!

离婚
2019-06-17 13:52:4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条的解释,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基于您的描述,该房产属于您婚前财产,现在离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只需将对方还的贷款以及增值部分予以补偿即可。
  • 【贷款对象】
    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居留身份的居民,因自用需要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别墅、商住房均可申请。

    【贷款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合法居留身份证;

    2、具有正当稳定的职业、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3、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4、已付20%(含)以上购房款;

    5、若为期房的须具有可作抵押、质押的资产或经认可的法人单位作为保证人。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1、贷款额度最高可达购房款总额的80%(商用房可达50%);

    2、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商用房最长10年),借款到期日不超过退休年龄;

    3、贷款利率按本行利率政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