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跟前夫没结婚证,有两个小孩,已经分居好多年,也没办离婚,户口又在前夫家,可以跟别的男人领证吗

离婚
2019-06-17 14:09: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按照规定,要领结婚证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 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没户口本能领结婚证的问题,拿自己的身份证去开个证明应该是可以的,你也可以去当地咨询一下婚姻登记机关。相关法律知识:《婚姻法》
    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 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 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 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 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应当补办登记。
  • 夫妻分居孩子的抚养权的界定方法如下: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是依照婚姻法相关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功能的,法院予以优先考虑,但法院还要综合考虑其他方面因素,来决定抚养权判给哪方。
    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以有利于子女成长为大原则,
  • 办理离婚证,户口迁移到哪里,就在哪里办理,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协议离婚需要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县(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协议离婚办理:
      
    一、申报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地辖区的常住户口;
      
    6、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二、办理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