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县里1983年发的林权证到现在还有效吗?

2023-11-10 09:1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既有土地证又有林权证的情形下,林权证是有效的。对于已获得林权证的林地,可以不用再办理土地使用证,林权证既是关于林木也是关于林地权属的证书。
    法律依据:
    《林业部关于已获得林权证的林地不再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复函》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森林法》、《草原法》和《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森林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全民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198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中规定“国家所有、集体所有或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林权证”。
  • 林权证无效的情形主要有:
    1、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并办理了注销登记手续的;
    2、由于其他原因导致林地发生灭失的,权利人办理了注销登记;
    3、原来的林权证遗失、损坏,以及不办理应当林权证,原林权证因此作废无效。
    法律依据:
    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
    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林地灭失的,原林权权利人应当到初始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
    林权权利人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林权登记申请表;
    (二)林权证;
    (三)林权依法变更或者灭失的有关证明文件。

  •   林权证的有效期与林地的承包期限挂钩。林地的承包期为一般为30到70年,也就是说,林权证的有效期为30到70年,如果林地是他人转包给你的,那么林权证的有效期应当扣除已经承包的年限。已经超出有效期的林权证失效,需再次与集体经济组织再次签订承包合同,再解决林权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