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帮助别人贷款却没有打欠条,现在对方不承认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11-10 11:30: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帮别人贷款别人不还的,银行会找名义贷款人索要贷款,名义贷款人还完贷款后可以找实际贷款人进行追偿。法律依据:
    一、《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建议首先可以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提供一个还款计划,同时补一个欠条。如果对方执意不承认,可以通过其它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对方当事人拒不承认收到欠款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贷款期限届满,经贷款人催告仍未偿还的,贷款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
    这样,贷款人不仅有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有胜诉权,有利于保护贷款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