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这里租了一个摊位三个月没到期,我做了十天不想做,他说不退还押金,合同上写着三个月没有退还押金怎么办?

房屋租赁
2023-11-10 11:5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起诉处理的
  • 押金不退可以报警,租户可以向派出所请求帮助进行调解协商,或者凭借租房合同、支付押金时的转账流水等证据记录起诉至辖区人民法院,请求房东返还其押金。
    1、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的,可以采取的方式当然是协商。
    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
    2、是协商解决不了的,可起诉解决。如果房东的恶意违约违反合同法的规定,向法院起诉既能要求返还押金,也能要求其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
    3、起诉必须做到证据充分,必须要证明的事项有以下几个:确实存在租赁关系并且租赁关系已经结束,没有以上需要赔偿房东的事项,房东确实有扣押证据的行为事实。为了证明事实,平时对租房相关信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支持主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如果是劳动合同关系,直接让用人单位退还押金,不退还的向劳动保障监察机关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收取劳动者的押金是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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