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婚前买的房子,婚后用我的公积金还部分贷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1-10 13:0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贷款买房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共同出资贷款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一方出资购买,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于首付款一方名下的,房屋归属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房屋归登记方,尚未归还的贷款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已还的贷款为夫妻共同财产,由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不一定。结婚之前买的房子如果是一个人出资购买,则是婚前财产;如果是两人共同出资,共同还款则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个人出首付款,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话,则共同还贷及对应的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前买房子婚后还贷款的房子,如果有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就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约定一般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