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给赡养费的对方是外地的,是去他的法院起诉吗?起诉需要带哪些相关文件?

赡养
2023-11-10 13:10: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以下材料是当事人就赡养费纠纷向法院起诉,法院对案件进行立案时当事人需要依法提交的:起诉书,且应当写明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及诉讼请求、事实、理由;原被告身份证明材料;证据。经济收入材料、被赡养人当地平均消费证明材料等;其他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赡养费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若几个被告不在同一管辖地区的,可以由原告的住所地法院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九条规定,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三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九条
    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一般来说,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提起民事诉讼的,一般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针对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案件中涉及到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个地方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9条规定,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老人起诉几个不在同一个住所地的子女索要赡养费的,可以直接在自己所在地法院起诉,减轻了诉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