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05计划外生育一小孩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抚养费,问2018年能否申请入党

2018-08-13 13:47: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子女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该支付的抚养费,是本人收入的20-30%。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二十一条 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缴纳社会抚养费有何依据

    《办法》第六条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要有专用收据。社会抚养费收据用于证明国家收取某特定当事人缴纳的社会抚养费事实的专用收据,必须由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发放,其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印刷。

    按照有关规定,当事人直接到指定的代理国库业务的金融机构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由该金融机构向缴款人出具社会抚养费收据;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当事人所在单位代收代缴的,由代收代缴的机关、单位向缴纳人出具社会抚养费收据
  • 计划外生育,不需要罚款:  1,但是当事人如果是不符合当地的计生政策的规定,而生育的孩子,一般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才能申报户口;  2,尽管当事人已经为孩子申报了户口,当事人如果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孩子一般不能享受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分配(不承认是本村集体的“合法”村民;  3,社会抚养费的收费性质是行政收费,并非罚款;  4,对于社会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当事人可以和具体的计生部门协商确定;  5,计划生育政策是地方性的政策,并非全国统一的,当事人可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办,要对方的答复为准。   一,社会抚养费:  1,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  2,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3,2002年8月2日,国务院经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了规定。
      一,征收数额: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被征收公民的收入差异,没有明确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数额,而是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2,2002年8月2日,国务院根据该法的授权出台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作出了进一步具体的规定,但是对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也只是作出了一个原则规定,仍然没有作出十分具体的规定;  3,《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3条第2款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
    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二,二孩政策:  1,是中国实行的一种计划生育政策,指符合指定条件的夫妇允许生育“二胎”;  2,值得注意的是,因为是二孩政策,故第一胎为双胞胎或多胞胎或龙凤胎时,不可生第二胎;  3,2011年11月,中国各地全面开放双独二孩政策;2013年12月,中国开放单独二孩政策;  4,2015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指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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