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宅基地使用权转移需要什么材料

土地纠纷
2023-11-10 15:5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宅基地使用权转移需要的材料有: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申请书、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权利人身份证明、宅基地证、宅基地评估报告、宅基地转让专项审计报告、完税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需要的材料有:宅基地使用权申请书、宅基地使用合同、权利人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宅基地评估报告、宅基地专项审计报告、完税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条件如下:1、必须是转让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要征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