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办理产权变更需要的材料有:
1.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明;
2.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3.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
4.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
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
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