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儿子给他母亲了,我想要她把孩子户口迁走,她不肯,怎么办

2023-11-10 18:50: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孩子户口按照如下程序才能转到母亲处:
    1、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向女方户籍登记中心申请准迁,领取准迁证;
    2、当事人前往子女现在的户籍地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出证,注销户口;
    3、前往母亲户籍所在地申请户籍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人民法院不管孩子迁户口的问题,但是会依法管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无论是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抚养权达成一致而使孩子迁户口,还是根据法院的抚养权盘判决书或调解书而要迁孩子的户口的,都要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有了抚养权可以对方协商一致,再迁走小孩户口。法律关于迁户的规定如下: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