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五年前还有三万块钱能要回来吗

债务追讨
2023-11-11 07:02: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拖欠工资五年,能要回来,只要是有足够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表,考勤表等证明材料,是可以去当地的劳动局进行举报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有效
    1、约定还款日期的,超期后三年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还款,法院将予以支持。
    2、未规定还款日期的,合理期限要求归还拒不归还的,三年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还款,法院将予以支持。
    3、超过三年未超过20年依然有权要求归还,并起诉,但如果对方以超过3年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除特视情况法院不判决必须归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多年前借的钱现在可以要回,但是如果当事人要提起诉讼,则需要注意该借款纠纷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如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除非义务人自愿履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