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钱可以弄回来嘛

债务追讨
2023-11-11 08:3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可以要回,但有一定的条件限制。可以要回的条件包括:1、赠与合同不是经公证证明订立的;2、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要回;3、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道德义务性质;4、赠与财产未交付给第三人;5、受赠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第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第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第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赠与人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以上情形之日起一年内要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法律分析:必要的时候可以报警解决。紧急止付,如果成功的话,一般情况下是能够把钱追回来的。另一种是紧急止付之后会有失败的情况出现,追回来可能性不大了,不过现在好像可以就是通过公安系统可以再追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找回来,属于不当得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