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店里的成员觉得自己被例行公事了,然后邀请记者采访我,拍了我的正面视频。我只是一个前台,发到了网上。这是否侵犯了我的肖像权

肖像权
2023-11-11 09:56:0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分析:侵犯肖像权的法律规定如下:
    1.广告主或者广告经营者在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他人的书面同意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3.被侵犯肖像权的,当事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 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包括未经他人允许,又不是出于公益性、新闻性目的,擅自将他人照片用于营利或者公开传播,又或者是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