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2018年5月13日前就交完近24万首付款了,当时开发商没给购房合同,因为我不懂这些,一直也没催着要,但谁知道是开发商预售证没办下来,直到9月21日他们才把预售证办下来,购房合同仍旧没有给我,现在又催我办按揭,说按揭手续办完才给,现在我要求退房一并退回我的首付款,感觉开发商不诚信存在违规销售,担心后期还会出现更多麻烦,对此开发商失去信心,买房是一个家庭的大事,慎重起见,我要求退款!求助我现在该怎么办?

2019-06-17 18:27: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是否符合退房条件
    如在购房合同中已约定退房事宜,可依协议行事;也可对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申请退房。
    从目前法律来讲,退房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
    如开发商延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小区规划或配套设施不符合售楼广告或售楼书所表达的内容,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取得产权证等。根据《合同法》规定,既然双方当事人已约定好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有证据证明该条件成立,那么购房者就可以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
    这种情况下,一旦业主起诉,即使开发商推诿,也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 一、在退房款方面,采用一次性付款的购房者可直接要求开发商退还自己所付款项及相应利息。但通过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情况则要相对复杂些。实践中,都是开发商将应退购房款分成两部分,属于买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还给买家,属于买家向银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还给银行,并视为买家已向银行提前还款。银行接收还款并终止与购房人的借款合同
    二、开发商支付购房人首付款利息,即从首付款交付日到开发商归还日该笔首付款的利息收入。若购房人按揭贷款已进入月供阶段,开发商同样应归还购房人月供及利息支出。
    三、若购房者要求退房时,已居住了一段时间,这期间产生的折旧费应由业主补偿。在退房中,若责任方为开发商,购房者可不对房屋折旧进行补偿,若是购房者的责任,开发商则可以不赔偿业主装修费。
  • 婚后买房,我父母出的首付,购房合同是写夫妻两人的名字,请问离婚房产如何分配?

    专家准确回答你的提问:此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夫妻名下的,视为对夫妻另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归夫妻共同所有财产。别说是只交了首付,就是交了全款,也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只签订购买合同并写有夫妻名下,没有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属于物权待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先对案件进行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也可以出资人变更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人,无法变更的,按房屋买卖合同的购买人确认(有一人算一人、有多人算多人);
  • 商品预售房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首先对于开发商的要求,开发商必须手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开发商按照我国相关规定将房屋预售合同交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3、开发商要向政府主管部门缴纳全部的土地出让金,且按照法律法规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4、开发商须向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并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5、根据预算房屋进行计算,投入开发建设资金须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施工进度及竣工交付日已确定下来。
    6、房屋预售所得款项,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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