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朋友不见了,去杭州快10天了。如果他没有回来,他就联系不上我。我们最近的联系是从10月29日到30日再到4日。我联系不上对方。我打电话给他。没有人接中间电话。我试着给他打无数个电话。没有人接。我已经四天没联系对方了。我有点担心发生了什么事

债务追讨
2023-11-11 10:24:0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起诉对方了联系不到人怎么办
    1、起诉对方了联系不到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法院起诉找不到人,可以公告送达;
    (2)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法院可以在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将诉讼文书公之于众,经过一定时间则产生送达的效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公告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二、起诉对方了,对方要求调解怎么办
    1、施行调解是自愿的必须得到双方当事人同意,未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宣判;
    2、对于刑事案件,如果属于法律允许范围,被告人也可以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将有利于被告人。不过,如果可以达成刑事和解,需要确定接下来的处理;
    3、如果愿意和对方调解,可以与他调解。如果拒绝调解,则不会调解;
    4、不管是否调解,都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联系不到人可以起诉。起诉只需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明确的被告,就可以向法院直接提起立案申请,法院审查后予以立案后,案件正式进行了诉讼环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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