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多少天给驾驶证法院已判清驾驶证已过期俩月了

2019-06-17 18:57: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驾驶证过期出交通事故后,第一:先打电话报警,看是否需要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找保险公司商议理赔条款,看是否符合理赔条件;
    第三:立马去申请补办驾驶证;如果您已经申请办理驾驶证还未拿到的话,就耐心等一等;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才属于无证驾驶。一般,驾照到期不属于无证驾驶,保险公司仍要担责。
    我们认为存在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除外:第一,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到期后1年以上未换证;第二,保险公司对于无证驾驶的免责条款对被保险人作了详细的说明,被保险人同意的;第三,机动车驾驶人恶意不更换驾驶证的,在审判时应平衡双方利益,可以减轻保险公司的赔付责任。
  •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基本流程和常识
    一、保险理赔的基本流程
    车主在理赔时的基本流程:
    (1)出示保险单证。
    (2)出示行驶证。
    (3)出示驾驶证。
    (4)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
    (5)出示保险单。
    (6)填写出险报案表。
    (7)详细填写出险经过。
    (8)详细填写报案人、驾驶员和联系电话。
    (9)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
    (10)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
    (11)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
    (12)理赔员提醒车主车辆上有无贵重物品。
    (13)交付维修站修理。
    (14)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15)车主签字认可。
    (16)车主将车辆交于维修站维修。
    以上是车主和保险公司理赔员必须要做的。事实胜于雄辨,车主一定要注意做好前期工作,避免事后理赔时麻烦被动。
  • 出现交通事故驾驶证被扣,一般可以在10日内取回,需要检验鉴定的,鉴定报告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就可以领取驾驶证。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
  • 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案发后应做的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本着负责任的态度立即停车,并对现场采取保护措施。保护现场就是尽量不改变现场在事故发生时的原始状态,以便于勘察人员提取物证、分析事故发生经过,为正确判断事故发生原因、分清事故当事人责任打下基础。

    保护现场应开启危险信号灯,在距现场合适的距离设置警告标志,防止其他车辆驶入时再次发生交通事故或破坏现场。然后,根据勘察需要和现场可能划 定现场保护范围,在现场保护区周围可采取立标志、牵绳索、撒石灰、立石块等方式划定保护警戒线,并由专人看管。
    禁止无关人员进人和改变、破坏现场任何物 品、尸体和痕迹。

    现场因抢救受伤人员和疏导交通的需要而移动受伤人员、尸体、车辆和物品,应先用石灰和粉笔等记录下他们的原始位置、方向、姿态,保护好他们身上和物品上的痕迹、附着物。
    有条件的还可采用拍照和录像等方法。

    二、抢救受伤人员

    现场有人员受伤的,当事人应立即对受伤严重、流血不止的人员实施现场救护并拨打120急救电话,迅速送往附近医院。
    在救护受伤人员时尽量不要破坏现场,有条件的应由非肇事车辆送伤员去医院,以保证肇事车辆的原始状态不被改变。

    三、迅速报警

    事故当事人应赶快拨打122交通报警电话报案,并在现场等候交通警察前来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后,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及时报案首先是当事人的义务所在。如果当事人没有保护现场并及时报案,有可能致使现场遭到破坏,痕迹物证 灭失,并造成伤者生命危险,交通警察无法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和责任的,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XXX款的规定:“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 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受到损失的当事人因为无法查明事故原因可能难以得到赔偿。更有甚者,肇事一方如果不及时报案,而是逃离现场,会因交通肇事逃逸而被处以刑事制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