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肇事逃逸拘留一般几天,该如何规定的

交通肇事
2023-11-11 13: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肇事逃逸拘留多少天
    1、肇事逃逸拘留的天数应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1)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不会被刑事拘留;
    (2)肇事逃逸情节严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刑事拘留最长可达37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肇事逃逸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肇事逃逸的认定条件如下:
    1、时间上当事人知道已经发生交通事故;
    2、当事人主观上是为逃避法律责任;
    3、已经离开交通事故现场。
  • 法律分析:肇事逃逸拘留多少天一般由公安机关决定。如果在特殊情况下拘留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如果是存在特殊情形的重大嫌疑分子,那么拘留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肇事逃逸不一定会拘留,其处罚为:交通肇事逃逸未造成重大事故及严重后果的,不构成犯罪,由交管部门处以200-2000元罚款,还可以处15日以下拘留。这里由交管部门依据案件具体情形决定是否拘留,不是必须采取的处罚措施;构成犯罪的,处以相应的刑罚并吊销驾驶证,终生禁驾。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行为人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一百零一条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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