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一方要求变更抚养权,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到庭的,法院会怎么判决

2019-06-17 19:40: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法院会从以下方面考虑孩子抚养权
    从孩子的年龄考虑,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会判决随母方生活,尤其是哺乳期的孩子。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征求其意愿,希望随哪一方生活;
    从两人的生育能力考虑,一方做了绝育手术,丧失了生育能力,法院会考虑将孩子归其抚养;
    从两人的经济收入考虑,良好的经济能力为孩子健康成长提供物质基础,这是法院确定抚养权的重要方面;
    从两人的文化水平考虑,两人经济条件相当,父母的文化水平会影响孩子的教育,法院会倾向支持受教育程度比较高的一方;
    从两人的工作性质考虑,教师、医生、银行、公务员等行业从业人员工作稳定,上下班时间规律固定,父或母一方从事这些职业,法院会优先考虑子女归其抚养,有些人工作收入高,但应酬活动多,作息时间不规律,争取子女抚养权也不具有优势;
    从两人的生活习惯考虑,一方有打牌赌博、酗酒吸毒等不良嗜好,法官会考虑到对子女成长不利,在确定抚养权时会排除在外;
    从孩子的生活环境考虑,父或母一方居住地有大型幼儿园、学校等,法官在父母双方其他条件相差不大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影响儿童教育学习的外部情况;
    从两人的父母意愿考虑,法官在确定子女抚养权时,也会参考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退休、有无帮助照管孙辈的意愿等情况。
  • 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因为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如果婚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原则上要平均分配,孩子判给一方,另一方要支付抚养费。
  • 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双方的工作和工资收入状况。
    2、文化水平。
    3、照顾陪伴孩子的时间。
    4、判归一方后孩子的生活环境的改变。
    5、一方的思想品质,因为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对于十周岁的孩子,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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