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7000块钱1年了不还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11-11 15: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还款,也可以申请支付令督促对方还款。所谓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整理好证据,在诉讼时效届满前到有管辖权法院去起诉索要并要求支付利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国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一、欠的钱实在无力偿还怎么办
    1、欠的钱实在无力偿还,解决办法具体如下:
    (1)对于暂时无力偿还的,可协商延期或者分期偿还;
    (2)有能力却不偿还,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如果借款人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二、欠贷款无力偿还怎么办
    欠贷款无力偿还怎么办,具体如下:
    1、欠贷款无力偿还的,可以与债权人进行协商,约定还款的期限;
    2、如果是法院的执行款,暂时无力偿还的,可以申请进行分期偿还。
    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3、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约定不明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债权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偿还;
    4、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5、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