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的朋友在家里丢了3500元可以报警吗?

财产损害赔偿
2023-11-12 10:30: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报警处理并提交证据
  • 若丢失的钱财数额较大,可以选择报警立案。  
    公民到公安局报案需要以下程序。  
    1、报案,一般应按“属地原则”以书面或口头向案件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提出;  
    2、口头报案应当接受民警的询问,并制成笔录;  
    3、报案应如实反映情况和线索,不得夸大事实或诬告,诬告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4、报案有权要求公安机关保障本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5、报案如果不愿公开自己姓名和报案的行为,有权要求公安机关为其保密;  
    6、如所报案的案件非刑警支队管辖,有权要求接待人员作出说明和指导到相应部门报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 可以,警察会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查,附合刑事案件的可向上级提请立案,否则,不予立案。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第一百七十一条对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第一百七十六条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扩展资料: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第十六条  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第十七条  对管辖不明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确定管辖。
    对管辖有争议或者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第十八条  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发生在本辖区内的刑事案件;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重大涉外犯罪、重大经济犯罪、重大集团犯罪和下级公安机关侦破有困难的重大刑事案件的侦查。
    参考资料来源:
    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