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人打了我把她脖子抓红了算是互殴嘛对方先动的手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1-12 11:30: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报警,申请伤情鉴定
  • 你好,及时报警,进行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害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可以主张民事赔偿
  • 被别人打了还手,一般具有伤害他人和报复的目的,不仅仅只有出于正当防卫的意图,所以一般算斗殴。对斗殴者一般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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