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十八岁以下,父母离婚,孩子和母亲,父亲还需要赡养孩子吗?

赡养
2023-11-12 12:3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子女需要赡养父母,主要是指父亲达到60周岁,母亲55周岁。而子女就要满足已经成年,而且具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条件。换句话说,子女已满18周岁的话,能够独自生活,同时具有一定经济负担能力,就需要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
    无论子女是否已经结婚,就算不与父母共同居住,也需要承担法定的赡养扶助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父母离婚后子女还需要赡养父母双方。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而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会因为夫妻离婚而依法消除,所以子女在父母离婚后,仍需分别对其尽到赡养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具体规定,父母离婚孩子要赡养父母,父母与子女的血缘关系不因父母婚姻关系的改变而改变,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该条规定明确了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另一方面也明确父母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两个条件,一个是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另一个是生活困难。
    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之一的父母,无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三条 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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