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郭律师好我才买几个月的新车被人家赚了是人家的全责可以要求赔偿折旧费吗?

消费者维权
2023-11-12 12:3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主张汽车折旧费的,法院一般是不予支持的,但是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 车辆折旧费有起诉成功的。车辆折旧费可以作为物品损坏要求赔偿,侵害他人财产情况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余合理方式计算。车辆折旧费是车辆投资回收的财务表现形式,是每年提取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更新车辆,以维持运输再生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 新车被撞新车被撞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索赔折旧费,我国有规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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