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前车超车下坡占道行驶,后车追尾三车同时相撞,前车轻伤一人,重伤一人,交警划我次责,我方保险公司说我无责,交警叫我复议,我又不懂,怎样处理为好!

2019-06-18 02:34: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我国民法中的共同侵权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情形。由此可见,我国民法上的共同侵权可划分为三种类型:

    1、共同故意致人损害;

    2、共同过失致人损害;

    3、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加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情形。
    不论属于上述哪种共同侵权类型,共同侵权人均应对受害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两车相撞车内人员受伤索赔方法:
    1、报交警划分事故责任。
      
    2、先由甲车在交强险分项赔偿责任额度内全额赔偿乙车损失。甲车在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额度为:死亡伤残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如甲车在事故中无责任,赔偿额度为:死亡伤残
    1.1万、医疗费1000元、财产100元。
      
    3、乙车车上人员受伤在交强险赔偿完毕后如仍有不足部分,再根据责任划分由甲乙双方分担,甲车责任由三者险承担,甲方未购买三者险或者三者险不足以赔偿的,甲方自行承担;
      
    4、根据责任划分,在甲方交强险与甲方赔偿责任之外的损失,由乙方车上人员险承担赔偿责任,未购买车上人员险或者车上人员险保额不足以赔偿的,由乙方驾驶人承担,即如果乙方受伤人员是驾驶人的,自行承担;如果乙方受伤人员不是驾驶人的,驾驶人对乘客有赔偿责任。
  • 报警后可以由交警参照道路交通事故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从而划定责任或作出不能认定责任的说明。否则双方只能起诉,在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不能举证者要承担不利后果。 需要说明的是机动车均应当购买交强险,否则应当在交强险赔偿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
    没有驾驶证也并不一定导致发生交通事故。 另,你妻子可以告诉你和对方,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方乘坐也同样可以告诉对方驾驶员和你,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该纠纷较为错综复杂,如果成诉建议委托执业律师参与代理
  • 追尾是指同车道行驶的车辆尾随而行时,后车车头与前车车尾相撞的行为。主要由于跟进间距小于最小安全间距和驾驶员反应迟缓或制动系统性能不良所致。那么,第一车违规调头造成三车追尾如何处理,  
    一、第一车违规调头造成三车追尾如何处理  第一辆车赔第二三辆车。1第一车是全责,第二车是被第一车撞了惯性原理装到第三车,所以第一车全责。最终的责任划分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二、三车追尾向保险公司索赔需要什么资料  如通过交警的话,交警队的责任认定书、调解书。三车的驾照、行驶证、交强险的复印件。  
    三、三辆车追尾如何赔付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通过现场勘查、记录、拍照以及调解取证,依据造成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划分事故责任。  典型的连续追尾事故,责任应如此划分:第一辆车无责;第二辆车负责第一辆车的损失和自己车亲前部的损失;最后一辆车负责第二辆车后部的损失及自己的损失。无人员伤亡的,当事人对事故原因及责任无争议的,交警应按快速处理程序当场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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