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孩子突然打开私立学校宿舍的雨伞,不小心打破了同学的嘴唇,去医院缝了一针。学校应该对这些问题负责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1-12 14:20: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视具体情况而定。1、若学生的监护人已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患有特定疾病,而没有告诉学校,学生在校内突然发病,学校是不需要承担责任。2、若学校发现学生发病后,学校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而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就应当对加重部分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
    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青的,不承扫得权寿任
  • 法律分析:学生在学校受伤,若校方未尽到监护义务的,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所谓教育机构的责任,是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因教育机构未尽到相应的教育管理职责,导致其遭受到人身损害或者致他人损害时,教育机构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这个要看摔倒的具体情况,如果是因学校的相关设施不合理,不安全的原因导致的。那么学校应该承担责任。如果因学生自己的原因,则只能算是意外。
    保险公司承保的学生险一般都含有意外伤害,因此保险基本上要赔的。但是具体什么情况,你需要看学生在校险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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