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婚前买的房子,贷款还没还清,婚后用女方自己的工资还贷,男方有权分享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1-12 16:5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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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婚前由当事人贷款买房,且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也是由当事人用个人财产偿还贷款的,该房产应属于
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其配偶不得主张分割;如果是夫妻二人在婚前共同贷款买房,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婚后又一起还贷的,则房屋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均可对其主张所有权。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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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是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
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
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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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女方贷款买房,
房屋产权属于女方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还贷。离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应予分割。也就是说,虽然产权是女方的,离婚后,女方应适当补偿男方还贷款!这才是
公平原则。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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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