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想咨询一下,试用期三个月,一二月份没有,第三个是保险,现在工作三年,想离开,离开后可以向公司提出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1-12 18:2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管是公司先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还是员工先行提出,员工都可能有权利主张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请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对于经济赔偿金的数额有异议的,有权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1.约定的试用期已过,自动转正,享受转正后的待遇。
    2.进公司后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应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等,否则劳动者可以到劳动执法部门投诉,或者要求公司依法履行其法定义务。
    3.如果沟通协调不行,劳动者可以依法提前劳动仲裁,要求其赔偿。赔偿标准是从进公司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支付。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应该给予补缴或现金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