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要离婚可是对方不同意,起诉呢!可是有两个宝宝,我不想要,我也没能力扶养他们,我什么财产都不要,都给孩子当扶养费,不要孩子行吗?帮忙回答一下

离婚
2019-06-18 06:26: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当事人如果不想离婚,应该向法院提供双方感情没有破裂的证据,争取法院不判决双方离婚。
      同时,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一般来说,只要提出能够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的话,双方是可以离婚的。
  • 其一,如果双方感情已破裂,你方可以通过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若双方协议离婚不成,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诉,同时可以多方面收集证据证明双方感情已破裂,其二,如果你方将小孩留下,之后可以要求对方给付子女抚养费。(子女抚养费标准如下,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现行婚姻法明确规定,只有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法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情形,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具体来说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以下情形:

      
    (1)配偶一方存在重婚或者与其他异性同居情形,

      
    (2)一方存在长期家庭暴力情形,

      
    (3)有遗弃和虐待家庭成员的情形,

      
    (4)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情形,

      
    (5)其他的情形。

    按照前述的分析,一般家庭只是夫妻之间经常吵架拌嘴,或是彼此之间不能相互理解,性格、生活习惯、文化层次差异太大,或者婆媳关系不合,象这样的情形起诉到法院,法院一般都不会判决离婚。即使提出诉讼,对于婚姻案件的审理,也要符合法律规定期限。通常一审期限按照简易程序最长需要三个月,二审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最长六个月,合起来一个离婚案件从头到尾少则4个月,多则9个月。假如在第一次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下,那么第二次提起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要在六个月之后才可以提出第二次起诉。按照这个期限计算,如果起诉两次才达到最终离婚目的,从时间上计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两年左右。这还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况。

      所以,坚持离婚的一方到法院诉讼离婚,不是说很快就可以解决的。

  • 1、感情确已破裂,对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向法院诉讼离婚。
    2、是否有证据(例如居住证等)可以证明男方近一年在广州居住?如果有证据证明可以在广州诉讼;如果没有证据证明的,只能到江西诉讼。
    3、起诉离婚,只要坚持都可以离,只是时间的长短问题。而且在诉讼的整个过程中,双方都可以调解离婚。
    4、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代理,按照广东省律师收费标准收取律师费。
    5、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这种情况一般适用简易程序审理,除非法院找不到男方需要公告。
    6、处理过程中的费用主要是交给法院的诉讼费,大概是150-300元左右。
    7、需要准备的材料:女方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
    8、结婚时间短、没有子女,法院判决离婚的机会比较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