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全责撞伤95岁老人右手骨折,在医院治疗很好,精神很好,准备出院,突然死亡,我要承担什么责任,坐牢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1-13 08:5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可以起诉看证据
  • 法律分析:需要结合伤残实际情况计算,也要看具体的责任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你说的这种情况,恐怕是要坐牢的。如果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的,那就够成交通肇事罪,你现在是人责,那就是够成交通肇事罪。如果民事上能达能赔偿和解,对方出具了谅解书,这样一般的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的,是可以使用缓刑的。
    如果达不能和解,大概率会判实刑的。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不知道人撞的人就医没有,不管怎么样,在医院的费用是你要承担的,还有丧葬费是要承担的,69岁了应该没有被抚养的人了,那就还要赔偿死亡赔偿金和其他的必要的费用。这里面除了医院的花费,主要的就是死亡赔偿金,怎么样算下来如果是农村户口也要十几万。法律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