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因为给孩子房产和要回抚养权,这两者之间并没有任何必要的联系。要想夺回抚养权,需要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一方身患重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孩子;
2、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有虐待孩子,或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愿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
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