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离婚案件,双方都有三个孩子,但男方从孩子出生起就一直在其他地方,有房子,但房子是老人的名字,想离婚,不要钱只要孩子和房子,孩子没有月生活费,胜算有多大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1-13 12:3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离婚需要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才能协议离婚。你们可以自行协商。协商不成,起诉离婚。一般来讲,夫妻共同财产是一人一半,同时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子女抚养:2岁以下一般归女方,10岁以上征询小孩本人意见,2岁以上,有法定情形的,可优先考虑抚养权。
    总体原则是以对子女成长有利为原则。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一般为月收入百分之20到3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法律分析:离婚自由;仅协商或诉讼(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财产清单、诉状)。
    协议去双方户籍地民政局;诉讼去对方户籍地、居住证(1年)法院。
    2岁以下随女方;8岁以上其可以自行选择随一方生活。
    2岁以上至8岁以下有利于其成长为原则(居住、上学、照料);小孩抚养权与财产分割无关。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愿意照顾的易取得抚养权。抚养费对方月收入的20-30%(800-4000之间)
    离婚途径仅协商或诉讼,就夫妻共同财产(均分)、债务(共担)及小孩抚养费、抚养权进行处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三个孩子、两套房屋的,离婚时首先应当由双方决定财产以及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有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