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咨询租赁合同违约问题,2023年7月27日我和第二房东签订了租赁合同,租赁日期为2023年7月30日至2024年5月15日,加上押金支付第二房东5330,现在不想租房,合同违约说明:在合同期内违约,支付承租人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押金不得收回。想咨询一下你是否可以通过法律程序

租赁合同
2023-11-13 12:40: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赁合同中如果是出租人违约的,需要赔偿违约金、返还押金,造成损失的需要赔偿损失;如果是承租人违约的,需要赔偿违约金,押金可以返还,造成的损失超过约定违约金的需要扣除相应的押金。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租赁合同中应明确租赁物的租金额,租金支付的方式、期限,如果承租人没有按规定的方式、时间支付租金,出租人应通知其按期支付,并可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 对于租赁合同中的押金也即我们实务中所称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给付一定的金额作为其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履行时,返还押金或予抵扣;债务不履行时,或者存在违约情况时,债权人得就该款项优先受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