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小孩五个月,现在和男方感情破裂我要提出离婚小孩怎么办?从孕期到哺乳期男方没有给过我一分钱用,小孩要是给我我没有能力养,从结了婚就没有上过班没有收入,而且我还没有家,自己的父母不是我的亲生父母,小孩要是给我就没法上班没有收入,这样去离婚怎么办

离婚
2019-06-18 08:06:5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 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