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其他医院看病,在当地医院能开病假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1-13 14:3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院一般不可以直接开病假条,但是经正规医院的医师检查后,可以为病人开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等材料,而劳动者可以携带该材料去申请用人单位开病假条。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 根据要求不同,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的,也有要求三甲以上。三甲医院需要提前挂号去找医生看病才会开病假单。
    医疗机构根据其功能、设施和技术力量的不同被分成了三级十等,既有提供专科、疑难病症治疗的三级医院,也有为合理分流病人,在社区提供多发病、常见病治疗的社区一级医院。
    劳动者出于医疗成本或便利就诊的考虑选择非三级甲等医院就医,合乎常理,亦符合当前医疗保险制度的要求。而无论是什么等级的医院,其提供的相应诊疗建议都具有一定的专业性。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六条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 根据要求不同,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的,也有要求三甲以上。三甲医院需要提前挂号去找医生看病才会开病假单。医疗机构根据其功能、设施和技术力量的不同被分成了三级十等,既有提供专科、疑难病症治疗的三级医院,也有为合理分流病人,在社区提供多发病、常见病治疗的社区一级医院。
    劳动者出于医疗成本或便利就诊的考虑选择非三级甲等医院就医,合乎常理,亦符合当前医疗保险制度的要求。而无论是什么等级的医院,其提供的相应诊疗建议都具有一定的专业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八十八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法律和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