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地产抵押在担保公司有哪些风险?

企业风险防范
2023-11-13 15:2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抵押在担保公司的风险有:抵押房产评估价格的风险、房产处置执行难的风险、共有财产抵押的风险、抵押登记权的风险、土地性质引发的风险、土地用途变更的风险、在建工程抵押的风险、以单位房改房设定抵押以及租赁权对抗抵押权的风险。法律依据:2021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三条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2021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 房产抵押在担保公司的风险有:
    1、抵押房产评估价格的风险;
    2、房产处置执行难的风险;
    3、共有财产抵押的风险;
    4、抵押登记权的风险;
    5、土地性质引发的风险;
    6、土地用途变更的风险;
    7、在建工程抵押的风险;
    8、以单位房改房设定抵押以及租赁权对抗抵押权的风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三条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 抵押房产贷款担保公司的风险如下:
    (一)抵押登记权的风险。
    (二)租赁权对抗抵押权的风险。
    (三)土地性质引发的风险。
    (四)土地用途变更的风险。
    (五)在建工程抵押的风险。
    (六)以单位房改房设定抵押。
    (七)共有财产抵押的风险。
    (八)抵押房产评估价格的风险。
    (九)房产处置执行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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