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很多年前,我的朋友向我借钱,借了30万元,规定了二分利息。现在很多年了,以前只还了一部分利息,现在联系不上了。我不接电话,也不回信息。总共不超过一万元。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11-13 16:20: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债权人可以通过与债务人协商的方式,要求债务人还款。协商不一致的,可以凭借借条等证据,写好起诉状,向法院起诉。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 法律分析:可以起诉要求债权人返还已经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以上的利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根据法律规定,是可以起诉对方还钱,但是超过法律规定的利率,是不得索要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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