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厂没事做取消工龄

2023-11-13 16:30: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恶意规避工龄的行为,应认定为无效,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仍应连续计算。根据相关规定恶意规避工龄的行为包括:
    1、为使劳动者工龄归零,迫使劳动者辞职后重新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
    2、通过设立关联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交替变换用人单位名称的;
    3、通过非法劳务派遣的;
    4、其他明显违反诚信和公平原则的规避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下列行为,应认定为无效行为,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仍应连续计算:
    (一)为使劳动者“工龄归零”,迫使劳动者辞职后重新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
    (二)通过设立关联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交替变换用人单位名称的;
    (三)通过非法劳务派遣的;
    (四)其他明显违反诚信和公平原则的规避行为。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恶意规避工龄的行为,应认定为无效,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仍应连续计算。根据相关规定恶意规避工龄的行为包括:
    1、为使劳动者工龄归零,迫使劳动者辞职后重新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
    2、通过设立关联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交替变换用人单位名称的;
    3、通过非法劳务派遣的;
    4、其他明显违反诚信和公平原则的规避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以下行为应认定为无效行为,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仍应连续计算:
    (一)为使劳动者“工龄归零”,迫使劳动者辞职后重新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
    (二)通过设立关联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交替变换用人单位名称的;
    (三)通过非法劳务派遣的;
    (四)其他明显违反诚信和公平原则的规避行为。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恶意规避工龄的行为,应认定为无效,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仍应连续计算。根据相关规定恶意规避工龄的行为包括:
    1、为使劳动者工龄归零,迫使劳动者辞职后重新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
    2、通过设立关联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交替变换用人单位名称的;
    3、通过非法劳务派遣的;
    4、其他明显违反诚信和公平原则的规避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下列行为,应认定为无效行为,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仍应连续计算:
    (一) 为使劳动者“工龄归零”,迫使劳动者辞职后重新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
    (二) 通过设立关联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交替变换用人单位名称的;
    (三) 通过非法劳务派遣的;
    (四) 其他明显违反诚信和公平原则的规避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