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工地上工作。我在中建八局做指挥塔吊。我已经超年了。我被解雇了。如果我不付钱,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1-13 18:4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辞职老板不给结清工资,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由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处罚,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并给予赔偿。按照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要赔偿一定的赔偿金给劳动者。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法律分析:辞职老板不给结清工资,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由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处罚,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并给予赔偿。按照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要赔偿一定的赔偿金给劳动者。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工地完工了老板不办结算的,解决方法如下:1、请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给予帮助,或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都设有劳动保障局,下辖劳动保障监察部门;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 200到300 元,如果胜诉后,可全部由被告负担;3、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 15 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