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孩的监护权抚养权是给男方的,可小孩却连续5年是女方带管,男方从未出过任何费用,请问?女方可以向男方所赔之前一切费用吗?男方应该付吗?再者,现女方要求变更监护权?

2018-08-13 14:43: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1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从子女出生时开始,到子女达到成年年龄乃至具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父母无论经济条件、劳动能力如何,也无论是否愿意,均必须依法承担抚养义务。
  • 父母作为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父母负有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但有的情况下,监护人并不是抚养人。实际上,只有当监护人同时又是抚养人时,他对被监护人才既要尽抚养义务,也要承担监护责任。
    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只有在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时,才由该条规定的其他人依序担任监护人。
  • 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两种形式,但是,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
    1、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就是说父母之间可以私下协商变更子女抚养权,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
    2、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一方起诉要求变更。
    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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