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般不可以要求赔偿的,但满足如下法定情形的除外:重婚、实施家庭暴力、与他人同居等。且“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
精神损害赔偿。只有对方无过错的情况下,才可在离婚时主张相应赔偿。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