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个临时工在一个单位工作十年,什么待遇都没有,公司要解雇我,法律上我怎么办呢?

2019-06-18 09:39: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工资是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就有享受劳动报酬的权利。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和各地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在解除合同时按出勤一次性结清工资,一般应在3日内结清工资。
    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劳动者死亡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满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支付其工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 工作十年。理论上讲,调岗可以,多能工嘛,但降薪就必须给个充分理由,是不能胜任还是什么原因。如果他理由不能令你信服,你可以去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解除你与公司劳动关系,公司必须赔偿你近十年工龄的(每1年赔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足一年按一年算,不足半年赔半个月。
    )而赔偿的工资金额参考你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你的工资很高,超过你们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倍,则按3倍赔偿。劳动法都有规定。
  • 临时工可享受的劳动待遇如下:  
    一、如果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是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男性未超过60周岁、女性未超过50周岁的,根据《劳动法》,可按工作年限领取每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二、要求享受奖金、福利待遇的问题。根据《劳动法》,企业有工资分配自主权,劳动者的工资与企业协商决定,工资中已包含了奖金、福利等。但是企业应该依法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不管他是正式工还是临时工。如果当事人要求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三、要求享受双休日、节假日的加班工资问题。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当事人有权要求享受加班工资待遇。在同企业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在有效期内,信访人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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