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对方逃逸,可能要求对方赔偿车辆折旧费

2019-06-18 09:49: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肇事逃逸的,可能面临被吊销驾照、罚款的危险。法律依据:
    1、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这里所说"责任"是指民事责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赔偿责任.法律将该责任确定为推定过错责任.由于当事人逃逸导致事故现场遭到破坏,使交管部门对事故责任难以认定,首先推定其有过错,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若其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才可减轻其责任,这方面也加重了逃逸人的举证责任。
    2、行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规定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论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大小。
  • 对方应该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如果构成伤残还应有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2.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
    3.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具体到“赔偿车辆伤损贬值”法律目前没有明确的规定,也是近年来随着人们的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增强产生的。
    如果车辆经过高法授权的专业司法鉴定单位鉴定后,确实有贬值发生,那法院是支持的,经过我们出具的报告,事主的权利得到了维护。
    不是所有的车辆发生事故都会贬值,需要鉴定。车辆赔偿中有一项是“车辆伤损贬值赔偿”,但这项赔偿不在保险范围内。双方可自行解决,如果提起上诉,法院是支持的。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公民的任何财产受到他人伤害所造成的损失,都应有权利要求对方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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