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这对夫妇共同贷款离婚了。他说他独自承担离婚协议,这表明他承担了离婚协议。如果我事后归还,我有责任偿还吗?离婚协议有效吗?

协议离婚
2023-11-14 09:5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协议仅对内有效,夫妻存续期间的借款一般需要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1、夫妻一方所欠债务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一般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之后离婚的,双方可以对共同债务进行分割,但是该分割仅对内有效;
    3、银行仍可以起诉夫妻双方;
    4、法院判决后,夫妻一方无需承担还款义务而履行还款义务后,可以向对方全额追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夫妻共同贷款离婚后协议一方承担是有效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因此双方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离婚后一切债务由一方承担,但是该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夫妻共同贷款离婚该怎么处理
    1、离婚时双方具有共同财产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
    2、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或离婚时尚未到期的共同债务,一方或双方不愿意提前清偿,则由双方协议确定各自所应承担共同债务的份额,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离婚协议的债务分割约定有效,但是这个有效指的是只对夫妻有效,对债权人无效。债权人依旧可以找其中任何一方清偿债务。但是如果约定不属于这一方偿还的,这方在偿还偿还之后,可以找另一方补偿,这才是离婚协议债务分割的有效性的体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